news.ltn.com.tw王姓婦人開車載老公出門,她把車子在別人家車庫前,屋主要去接小孩放學時發現門口被擋住,車子開不出去,打電話要求王婦移車,但王婦到場後拒絕,直到警察到場排解,王婦才把鑰匙交給老公移車,但屋主已被耽擱逾半小時,法官依強制罪判王婦拘役30天,得易科罰金。判決指出,前年1月16日,王姓婦人開車載老公出門後,把車子在三民區某透天厝的車庫前,兩人下車後,王婦在擋風玻璃上留下連絡電話後離去;當天下午2點多,屋主準備開車去公司簽約並接小學放學,發現家門口被王婦的車子擋住出入口,於是透過王婦所留的電話,致電要求她趕快回來移車。